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3浏览次数:10

一、评奖名额和金额

1.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奖励标准:研究生名额3人(全校范围),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3.特等奖推荐: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推荐可申报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并与全国各高校推荐学生竞争,如获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20000元/人(如未获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仍获评宝钢优秀学生奖)。

二、评奖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初评程序

1.学生申请(9月8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奖助学金”模块,在【跳转到基本信息】中完成【扩展信息】填报,并点击【我要申请宝钢奖学金】进行申请。

2.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申请后,需联系导师登录“研-奖助学金”模块完成审核。

3.学院初评(9月10日前):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研究生并在院内公示,完成学院初评及系统提交。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差额评审,评选出宝钢优秀学生奖,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材料提交。学校评审通过的学生本人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提交申请,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进行终审。

四、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助学金模块内需按照如下注意事项提交附件:

(一)成绩单(自助打印原件或者有学院公章的扫描版);

(二)已发表的代表性成果首页;

(三)代表性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理由部分须按照“评奖条件”分四条陈述。

(五)申请人所填材料内容限定在读学位期间,申报的成果必须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其他说明

1.逾期、超额推荐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学院放弃推荐。

2.如通过校内评选,研究生可再次申请2026年度其他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