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栋梁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启动我院2026年度研究生栋梁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栋梁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包括道德风尚奖、科技创新奖、志愿服务奖、社会实践奖、自主创业奖、文体活动奖,以及在栋梁奖学金评选办法认定的本年度学校荣誉获得者。奖励额度为3000元/人。
二、参评条件
(一)凡在基本学制内的南京大学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该奖项的评选:
1.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3.已参加硕士中期考核或博士资格考核但未通过者;
4.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三)同一学年内,栋梁特等奖学金和栋梁优秀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各项栋梁优秀奖之间不能兼报。除栋梁特等奖学金外,栋梁优秀奖学金可与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兼得。
(四)在读学位期间曾经获得过栋梁优秀奖学金单项奖的同学可以再次申请,但用过的单项成果不可再次使用。
(五)本年度已用于评选其他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六)申请人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作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三、单项奖申请条件
申请各单项奖需至少满足所列条件之一:
(一)道德风尚奖:在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活动、思想理论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果或获得相关荣誉;或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助人为乐、道德弘扬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产生良好示范性引领效应。
(二)科技创新奖:在国际学术竞赛、国家级研究生科研创新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一等奖(团队排名前三)或二等奖(团队排名第一);或创作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原创性作品(团队创作人员中学生排名第一),或出版专著、译著(学生第一作者)等;或作为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在国防科研或其他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志愿服务奖:长期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个人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团队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以在校研究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连续3个月以上)表现优异者。
(四)社会实践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个人或团队排名前三);或积极参与管理服务工作,热心服务同学,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相关方面肯定(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在学院或校学生团体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五)自主创业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已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或个人的股权投资;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的创业项目具有良好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并获得学校聘任的两位创业导师的推荐信。
(六)文体活动奖:为学校争光,在学期间参加省级以上文体、技能竞赛且成绩名列前茅,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热心校园文化建设,成功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内外获得好评。
(七)学校年度荣誉获得者自动获得本奖项:2026年度南京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2026年度南京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2025-2026学年南京大学少数民族优秀学生获得者;2026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励志模范获得者。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截止时间:11月11日周二17:00前)
请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奖助学金”模块,选择“我要申请栋梁优秀奖学金”提交申请。申请陈述须紧扣所选项奖的参评条件填写,并上传成绩单(新生须上传本学期所修课程截图)及申请理由中提及的所有对应证明材料。请务必于11月11日17:00前完成系统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院推荐
学院将组织材料审核、初评并公示。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差额评审,结果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
五、学院推荐名额
计算机学院2026年度推荐名额为2名。
六、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所选项奖的参评条件撰写申请陈述,并确保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对应;
用过的单项成果不可重复使用,本年度已用于评选其他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如有疑问,请联系各年级辅导员。

